新華社沈陽2月21日電(記者范春生)21日,,遼寧法院集中宣判6起涉疫情犯罪案件,,從嚴從快打擊涉新冠肺炎疫情的造謠、妨害公務,、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,,6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一年六個月至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。
這批案件分別案發(fā)于鞍山,、本溪等六地,,由當?shù)鼗鶎臃ㄔ簩徖恚孀锩麨榫幵?、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,、詐騙罪、妨害公務罪及尋釁滋事罪等,。法院從立案至宣判平均審理時間為4日,。
被告人趙某龍編造、故意傳播虛假信息案由鞍山市鐵西區(qū)法院審理,。2018年至今,,趙某龍私自購買警用裝備錄制快手、抖音視頻,,使大量網(wǎng)友認為其是警察身份,。2020年1月26日,趙某龍利用昵稱為“鞍山交警小龍”的微信,在其朋友圈冒充警察編造并發(fā)布了由其帶隊封閉鞍山所有高速公路口的虛假疫情信息,,市民紛紛向市長熱線,、鞍山市公安局110接警中心等打電話詢問相關情況,占用大量公共資源,,嚴重擾亂機關單位正常辦公秩序和社會秩序,。
法院認為,趙某龍在疫情防控期間,,編造虛假的疫情信息,,在微信朋友圈傳播,嚴重擾亂社會秩序,,構成編造,、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,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,。
其他5起案件被告人所涉的犯罪行為主要包括:發(fā)布虛假口罩貨源消息詐騙錢財;拒不配合社區(qū)工作人員在卡點進行登記,,并推搡,、毆打綜合執(zhí)法人員以及社區(qū)工作人員;破壞小區(qū)防疫工作警戒線,,對勸阻的工作人員辱罵,、持刀恐嚇并追逐;因出入問題先與小區(qū)保安爭吵廝打,,后暴力襲擊派出所民警,。
圖集
【糾錯】
責任編輯:
王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