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華社北京4月18日電(記者溫競華)為促進離漢人員安全有序流動,,統(tǒng)籌推進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復學,,國務院聯(lián)防聯(lián)控機制日前印發(fā)《關于做好離漢人員新冠肺炎檢測和健康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》,重點人群離漢前按照“應檢盡檢”原則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,,離漢人員到達目的地后滿足相應條件即可正常復工復產復學,。
通知提出,離漢人員中的重點人群(到目的地從事公共場所服務,、交通工具服務及養(yǎng)老機構,、監(jiān)獄、看守所等特殊場所服務的人員,,教師,,醫(yī)護人員,以及相對密閉場所工作人員)在離漢前,,按照“應檢盡檢”的原則,,到具備資質的疾控等機構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,檢測費用由湖北省,、武漢市統(tǒng)籌解決,。
其他人群離漢前,按照“愿檢盡檢”的原則,,到具備資質的醫(yī)療機構或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檢測,,檢測費用由個人負擔。檢測機構應當提供檢測結果證明,。既往接受過血清特異性IgG抗體檢測且結果陽性者,,不需要進行核酸檢測。
根據(jù)通知,,對于離漢前接受過檢測的人員,,到達目的地后,滿足以下任意一個條件即可正常復工復產復學:一是持有到達目的地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,;二是持有既往血清特異性IgG抗體檢測陽性證明,;三是能夠出示包含以上檢測結果信息之一的健康通行碼“綠碼”。
對于不能出示以上證明的離漢人員,到達目的地后要按照當?shù)胤揽匾?guī)定,,接受核酸檢測或隔離醫(yī)學觀察,。隔離期滿或核酸檢測陰性者,可正常復工復產復學,。
通知還明確,,北京市按照首都嚴格進京管理聯(lián)防聯(lián)控協(xié)調機制有關疫情防控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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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