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華社香港5月29日電 題:對反中亂港者豎起安全“防火墻”
新華社記者常愛玲 張寧
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以高票表決通過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(qū)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(zhí)行機制的決定》,。這標志著,,從國家層面推動香港國家安全立法已經(jīng)進入程序,,將有助于打擊分裂國家、顛覆國家政權與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的行為,,反制外部勢力干涉香港事務的圖謀,,為國家安全構筑“防火墻”,。
一段時間來,反中亂港勢力給香港國土安全,、政治安全和公共安全帶來嚴重危害,,嚴重破壞“一國兩制”正常運行,是有目共睹的事實,。全國人大此次做出的涉港重大決定,,具有必要性與緊迫性,是“一國兩制”實踐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事件,,將產(chǎn)生積極而深遠的歷史影響,。這一決定,得到包括香港愛國愛港人士在內(nèi)的中國民眾的廣泛支持,。
外國勢力利用香港作為反華“橋頭堡”,,由來已久。自去年6月香港發(fā)生“修例風波”后,,“港獨”和激進分離勢力活動日益猖獗,,暴力恐怖活動不斷升級,外部干預勢力赤裸裸地加大干預香港事務,。
去年11月,,美國國會不顧中方強烈反對,悍然通過所謂“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”,,其粗暴干涉中國內(nèi)政,、危害中國國家安全達到肆無忌憚的程度。亂港分子受到慫恿,,更加有恃無恐地向外國敵對勢力靠攏尋求支持,,勾結(jié)外部勢力分裂國家、顛覆國家政權的氣焰愈發(fā)囂張,,凡此種種已經(jīng)嚴重危害香港公共安全,,嚴重挑戰(zhàn)“一國兩制”原則底線,對國家安全構成現(xiàn)實威脅,。
面對這樣的嚴峻局面,,香港在國安領域的法律漏洞和執(zhí)行機制缺失尤為凸顯,。盡管香港基本法第23條明文規(guī)定,,香港特區(qū)應自行立法,禁止叛國,、分裂國家,、煽動叛亂、顛覆國家政權等七種行為,,但因種種原因,,香港特區(qū)遲遲未能依照23條自行立法,,反中亂港分子與外國勢力相勾結(jié)、外國勢力對我內(nèi)部事務妄加干預的形勢日趨嚴重,。
鑒于香港面臨的國安局勢嚴峻,,強化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,堵漏洞,、補短板,,刻不容緩,這是社會各界的廣泛共識,,全國人大此次依據(jù)憲法賦予的權力果斷出手,,正是這一共識的彰顯與落實。對外國敵對勢力及其投靠者而言,,人大涉港有關決定既是警告書,,也是清醒劑,他們從此不要再有幻想,,反中亂港行為不會再有安全屋,、避風港。愛國愛港人士形容,,涉港國安立法,,是等待了20多年的正確舉措。
香港建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與執(zhí)行機制,,針對的是極少數(shù)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,,不影響香港的高度自治,不影響香港居民的權利和自由,,不影響外國投資者在香港的正當權益,。決定公布后,敵對外國勢力施壓,、反對,、攻擊也是意料中事,但中國政府維護國家主權,、安全,、發(fā)展利益的決心堅定不移,反對任何外部勢力干涉香港事務的決心堅定不移,。事關國家安全利益,,中國絕不會退讓。
歷史將會證明,,全國人大推動就國家安全為香港立法,,為“一國兩制”的實踐提供了創(chuàng)新動力,使這項人類歷史上獨創(chuàng)的制度安排繼續(xù)不斷發(fā)展,、完善,,并將為香港特區(qū)乃至全中國的長治久安,、繁榮穩(wěn)定做出重要貢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