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車票站票和座票該不該賣一個價?長期以來各種聲音對此爭議不斷,,而這一次,,討論又將從輿論場蔓延到法庭上。
近日,,廣州市民雷闖因不滿硬座票與無座票價格相同,,向法院狀告廣深鐵路公司。法院已就此立案,,并將于3月6日開庭審理,。
很長一段時間內(nèi),火車站票和座票的銷售價格一直沒有差別,,這仿佛已經(jīng)成為了一種天經(jīng)地義的慣例,。但畢竟,站票與座票所體現(xiàn)的權(quán)利與待遇的差異是顯而易見的,,“同價不同權(quán)”也很容易讓乘客產(chǎn)生不公平感,,站票應(yīng)半價銷售或打折的呼聲也不絕于耳。
但與此同時,,鐵路方面也有座站票同價的理由,。可以想象,,如果站票真的比座票便宜了,,就很有可能出現(xiàn)下面這些情況:比如在運輸?shù)荆恍┏丝涂上然ㄙM較少的價格購買站票,,上車之后再尋找無人的坐位坐下,,從而實際享受全程座票待遇?;蛘咴谟行┳背丝椭型鞠萝囍?,站票乘客占用了他們的坐位,,就能享受到剩余行駛區(qū)間內(nèi)的座票待遇。這顯然又對鐵路公司不公平,。買站票的,,可能會從起點站到終點,也可能享受到一定程度的座票待遇,,甚至還有可能一上車就有座,。
考慮到這些情況,要問站票比座票便宜多少合適,,那條線還真不好畫,,怎么畫可能都不公平,但不畫也不公平,。畢竟連硬軟臥,、臥鋪列車的上中下鋪位的價格都有差異,有座和沒座的票價卻沒有差異,,這還是有些說不過去,。更何況,若趕上春運高峰,,一張站票基本上就只能“從頭站到尾”了,,座票和站票的待遇差距更加明顯,同價引發(fā)的不公平感也會更加強烈,。
站票的價格之辯,,一直在這樣的尷尬中僵持。
此次站票價格的訴訟一出,,立刻傳來很多叫好聲:一者,,市民為此提出訴訟,積極維權(quán),,無疑有助于提升公民的權(quán)利意識,。二者,比起之前一些法院并未就此類訴訟立案的情況,,廣州鐵路運輸法院這次立即立案,,也給人以期待。
但也有評論指出,,法院雖然立案,,但從以往的案例來看,市民勝訴的可能性并不大,。一來,,鐵路票價由國務(wù)院鐵路主管部門擬訂,報國務(wù)院批準(zhǔn),,作為被告方的鐵路公司本身無權(quán)制定和變更票價,,告鐵路公司恐怕難見效果,。二來,國務(wù)院公布的硬座票價沒有區(qū)分有座和無座,,所謂“站票”不過是民間詞匯,,要求站票半價也很難找到相關(guān)法律依據(jù),僅憑乘客主觀上的不公平感,,估計難以獲得法律支持,。
但不論該案的結(jié)果如何,至少其可以對現(xiàn)狀產(chǎn)生一定影響,,站票是否應(yīng)該與座票同價,,雙方不同的觀點都存在很大的辯駁空間,,相信此次訴訟能提供一個理性討論的平臺,,讓不同的觀點展開博弈,讓真理越辯越明,。同時,,此次訴訟在社會上引發(fā)的熱議,也可以說是一種民意的表達,,相信此案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讓相關(guān)部門注意到站票降價的呼聲,,進而對民意做出回應(yīng)。
畢竟,,火車票價之爭,,已困擾國人多年?!耙黄彪y求”,、“同價不同質(zhì)”等,均需要一個確切的路線圖予以紓解,,由不得一拖再拖,。因此,從輿論角度而言,,雷闖訴案,,只要能夠立案并且公開審判,都已在推動中國火車票價機制變革上邁出了重要的一步,。因為這可以是一堂公開課,,向普通民眾普及有關(guān)火車票價機制的知識,從而深化關(guān)于火車票價改革的共識,,倒逼鐵路行業(yè)進行票價機制改革,。
在鐵企改革的進程中,站票應(yīng)該是早晚要面對的一道改革題,。與其被動面臨變革,,不如主動出擊,,拿出誠意,向著解決問題的方向邁進,。比如可以考慮一下民眾的感受,,適當(dāng)降低高峰期站票價,為未來的市場化變革贏取最大共識,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