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華社北京12月29日電
全國人民代表大會(huì)常務(wù)委員會(huì)任免名單
(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(huì)常務(wù)委員會(huì)第七次會(huì)議通過)
一,、任命羅東川為最高人民法院知識(shí)產(chǎn)權(quán)法庭庭長,。
二,、任命林文學(xué)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。
三,、任命王旭光為最高人民法院環(huán)境資源審判庭庭長,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(wù),。
四、任命郭修江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,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(wù)。
五,、任命虞政平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(jiān)督庭副庭長,,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(wù)。
六,、任命郃中林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長。
七、任命萬永海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長,,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(wù),。
八,、任命李成玉,、何抒,、劉雅玲(女)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長,。
九,、任命孔玲(女)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長,、審判員,。
十,、任命包劍平(女)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長,。
十一,、任命魏文超,、汪國獻(xiàn)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長,。
十二,、任命何莉(女)、駱電為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長,。
十三,、任命王闖為最高人民法院知識(shí)產(chǎn)權(quán)法庭副庭長,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(wù),。
十四,、任命周翔、李劍為最高人民法院知識(shí)產(chǎn)權(quán)法庭副庭長,。
十五,、免去李衛(wèi)星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、審判員職務(wù),。
十六,、免去徐靜(女)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五庭副庭長、審判員職務(wù),。
十七,、免去苗有水、馮小光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(wù),。
十八,、免去李廣宇、王錦亞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(wù),。
十九,、免去劉竹梅(女)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(wù),。
二十、免去張明,、楊永清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副庭長職務(wù),。
二十一、任命馬嵐(女),、王敏(女),、王亞凱(女)、王啟全,、毛潔(女),、田心則、朱晶晶(女),、仲偉珩,、孫明秋(女)、孫建國(女),、嚴(yán)捷,、蘇敏(女)、蘇蓓(女),、李小梅(女),、李慧濤、楊華(女),、楊迪(女),、楊蕾(女)、何鵬,、宋冰,、張穎(女)、張若瑤(女),、張?chǎng)蚊龋ㄅ?、郁琳(女)、鄭薇(女),、段凰(女),、郭慧、黃鵬,、章政,、嵇晶晶(女)、傅蕾(女),、謝勇,、潘潔(女)、薛美琴(女)、魏磊(女),、焦彥,、岑宏宇(女)、劉曉軍,、徐卓斌,、凌宗亮、張曉陽,、徐燕如,、張宏偉、劉曉梅(女),、童海超,、唐小妹(女)、佘朝陽(女),、鄧卓,、崔寧,、任曉蘭(女),、詹靖康、高雪(女)為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,。
二十二,、免去王衛(wèi)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(wù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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