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、慈善事業(yè)促進和社會工作司14日發(fā)布工作指引,,要求慈善組織,、紅十字會對受贈物資嚴格把關,確保來源合法,、符合標準,、安全有效、精準發(fā)放,。不允許捐贈人以定向捐贈的名義指定其利害關系人作為受益人,。
指引強調(diào),慈善組織,、紅十字會應合理分配使用捐贈款物,。除定向捐贈外,重點支持湖北省特別是武漢市等疫情嚴重地區(qū),,同時與疫情防控定點診療醫(yī)院等接收單位有效對接,,做到“快進快出、物走賬清”,,第一時間將捐贈款物送到疫情防控工作一線,,防止捐贈款物積壓。
指引明確,,慈善組織,、紅十字會接收的定向捐贈物資,應按捐贈人意愿委托送達或由捐贈人直接送達最終使用單位,。對于可以直接送達最終使用單位的非定向捐贈物資,,由慈善組織、紅十字會協(xié)調(diào)捐贈人直接送達最終使用單位或指定地點,。(記者孫少龍)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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聶晨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