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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華社北京9月1日電 題:法治的勝利
新華社記者余俊杰
9月1日,,江蘇昆山市公安,、檢察機關通報了“昆山砍人案”調查處理結果,認定于海明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(wèi),、不負刑事責任,。應該說,這起社會廣泛關注的事件,,其判決結果是一場法治的勝利,。
面對喧囂,回到法律框架內解決問題,,既是司法的應有之義,,也是法治社會的題中之意。細看此案件定性,,正體現(xiàn)出以事實為依據(jù),、以法律為準繩,不縱不枉,,依法裁判的基本原則,。
法分明,則賢不得奪不肖,,強不得侵弱,,眾不得暴寡。此案公眾關注的焦點,,關鍵是在不法行為面前,,合法權利該如何救濟。人身安全是每個公民最基本的要求,,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,,也是最牢固的防線。維護正義,、明辨是非,,倡導社會良好風尚、弘揚正氣的責任,,此案中的處理結果值得點贊,。
法律“以至詳之法曉天下,使天下明知其所避”,。在這起案件里,,不僅于海明的合法權益得到了維護,更倡導了社會法治思維,提升了社會法治意識,,這對于廣大民眾而言也是一堂生動的社會主義法治課,。
讓廣大群眾拍手叫好的,除了司法的正義裁決,,還有此次公安,、檢察機關及時、公開的處置意見發(fā)布,。在通報中,,昆山公安、檢察機關對案情事實,、法律適用都作出了清晰的陳述,;同時,還對群眾關心的當事人是否涉黑等問題給予了清晰回應,,打消了網民的焦慮和恐慌,,及時杜絕了謠言傳播和輿論噪音。
奉法者強則國強,。法律的價值,,在于剝離開感性紛繁的輿論情緒,探究民意背后的積極取向,,作出理性公正的裁決,。本案中,維護正當防衛(wèi)權利,,體現(xiàn)的正是對“以正壓邪”價值的弘揚和宣示,。
【糾錯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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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樵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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